SEISAMUSE

Jun Xie的博客

  先看的《活着》,然后看了《霸王别姬》。因为这两部电影被同寝室室友予以高度的评价,甚至说是中国最优秀的电影。所以就看了。

  看了很多电影,却不是很清楚大众的眼中最好的电影是什么样的。但在我的眼里,我觉得,如果一部电影,在看的时候可以让人聚精会神,而不想其他东西;让人影响深刻,眼前一亮;让人情绪高涨,感同身受;发人深省,豁然开朗;或者强烈的视觉震撼的,都算好的电影。而那种让人看着看着就想睡觉,没法集中注意力的电影算不得好的电影。这两部应该算好电影了。

  两部电影的时代和时间跨度比较相近,都是从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到民国到抗战到解放战争到新中国到文化大革命。。。文章和为时而做,诗歌和为事而做。针砭时弊的东西都总会赢得大家的呼声,因为人是社会的人,人还是挑剔的人。所以聪明的人会看到这个社会的弊病,普通的人因为聪明人的暗示而欢呼雀跃,期待睿智的人来改变这些弊病。两部电影都用小人物的艺术人生,悲凉人生,比较全面的描述了近代中国的发展历程。给我们展示活在这个过度时期的人的形态,以及这个特殊的时期给人们带来的影响。看电影应该用娱乐的眼光来看,而不是政治的。因为电影只是一种娱乐。
两部电影描绘的主人公有所不同,但都与艺术有关。《活着》处处透着黑色的幽默,笑过以后显得无奈和无助。比如富家纨绔子,因为赌博,输掉了所有祖产,赢回妻儿的守候,在土改时还保住了自己的性命。主人公和好友凭着皮影戏在中共和国民党的战场死里逢生。被批斗的妇科大夫很久没东西吃得了馒头高兴的吃到撑死。儿子因为特殊的时代以外而死,女儿病得哑了。女儿生孩子的时候难产死掉了。《活着》的意思就是让主人公经历所有世事变迁仍然活着,承受所有的痛苦和折磨,活着比死了还不如。《霸王别姬》不同于《活着》的地方在于它直面的,不加修饰的把那些残忍的东西展现出来。民国前,京剧发达起来,人们追京剧。戏班严厉交学生,往死里大学生,小孩子学生恐惧到自杀。成了角儿,被公公调戏,心理扭曲。被地主欺压,被国民党打压,被文化大革命蹂躏。处处都是鲜血淋淋的。片中还有一处比较讽刺的对比。国民党看戏的时候无纪律,明摆着搞破坏;共产党看戏的时候纪律严谨规规矩矩,到了后来迫害人是到了骨子里。相对于《活着》中主人公的苟延残喘的活着,《霸王别姬》里的主人公选择了死。

  我们看到的对于电影这种表现形式的描述通常都是说,相对于小说,人物内心描绘的不够多,还把文字用实物展现出来。一百个人读一篇小说有一百种读法,一百个人看一部电影就只有一部电影。但我不这么认为。任何人眼中的世界都是与其他人不同的,都是专属于自己的认知的世界。所以,不同的人看同一部电影也是不同的。

  我喜欢看电影,因为电影虽然来源于生活,但总是比生活要高那么一点。

  完了。

  L给我出了一个心理测试。按喜欢的多少程度依次说出三种动物。第三种是真正的自己。而我,就是一只猫了。

  通常许多时候许多东西信则是则有,不信则无了。比如星座学说。里面对人的性格的描述语言都比较中立。它的每一种星座描述的性格也许每个人都具有。而看到他的描述以后你就会在身上找自己的相印的性格特点,把它们放大,于是觉得自己原来就是这样的人。

  现在我相信我是一只猫了。

  猫是一种比较灵异的动物。之前看到的一个新闻,说国外的一个老人院里面养了一只猫,这只猫非常奇怪。当一个老人寿命将尽的前几个星期,这只猫都会匍匐在老人的床边,陪伴着他,直到他去世。而同样的事情在这只猫身上发生了十几次。这算很诡异了吧。当然我也不算很诡异,除了偶尔眼前会闪现诡异的东西,估计是玻璃体里面的沉浊物吧!初中的时候,老妈帮我在街边的算命先生那里算过一次命。具体我不记得了,只说我的一个亲戚会去世,我会戴孝。结果把我外婆吓得够呛,她寻思着是不是两老的寿命将近了。结果后来拜祭了一个干妈,没多久,干爹就死掉了。说到干妈就好玩了。她也在我算命不久前去算过命,算命的说她有两个儿子。而事实上她只生了一个儿子,而自己都60好几岁了,哪来什么第二个儿子?然后我就横空的成了她的第二个儿子。呵呵,这些东西真的好诡异。不信他却无法解释他啊。。。

  猫这种动物,你对它好它就对你好,赖着你,有一天你对它不好,它就记恨着你,不理你,离开你,没准一辈子就不见你。外婆家养了一只猫。它是外婆养的,从它的妈妈到它一直养着。所以它只对外婆一个人好。只有外婆进的它身,可以摸它,听到外婆的声音它都会跑过来。但是别人都不行。我想外婆和那只猫有很深厚的感情的。过年的时候,舅舅和表弟放了好多好多鞭炮,那只猫被吓着了,躲了起来。第二天,外婆唤了它好久,它才战战兢兢的叫几声。然后外婆担心的给它喂了食。第二天再唤,它再也没出现。外婆伤心了好久。后来不时念叨那只可爱的猫。那天是它来见的外婆最后一面吧。其实人也是这样的啊,你对他好他也就对你好。

  猫是有洁癖的吧。它会自己清理自己的抓子毛发,用口水,呵呵,放心,我是不会用口水来清洗自己的。以前我家也养过一只猫。开始没有养过猫的我将猫的脖子拴起来养。结果差一点把它勒死。是的啊,如果猫被拴起来又怎么会有自由怎么去捉老鼠呢?不知道是因为报复我拴它还是因为它爱干净的缘故。后来它总是在我的房间里面解决问题。虽然异味不重,但是总要打扫,而且看着想着又比较恶心。所以老妈总对它有不喜欢的情绪。也许猫它感觉到了吧,不久后它就离家出走了,老妈说它定是吃到毒药死掉了。希望它好好的。

  猫的弹跳力很好。这很像以前蹦蹦跳跳的我啊,可惜现在比较缺乏锻炼,都跳不高了。

  猫走起路来没有声音。我也是这样,有一次回家,老妈也在。我就跟在老妈后面一步步上楼梯,她一点儿也没发现,她转过脸来,看到我,吓了一大跳,呵呵。

  猫吃饱了会把玩嘴里的猎物。嗯,我还没有想到我与这一点相关的事情。不过确实有点可怕,当你看到一只吃饱了的猫,把老鼠咬的半死,放在地上逗着玩的时候,你会不寒而栗的。

  猫会傻傻的自娱自乐。比如有一个圆圆的球,猫儿看到了,它会去追逐它。球不动了,它又用抓子推它挠它,玩得很开心很专注。我也可以这样,呵呵。

  猫也许会胡思乱想吧,就像我。我想现在L应该会以为我已经在记恨她了吧。因为她总是把“你别恨我,别怪我”之类的挂在嘴边。我好久都没有和她联系了。为的是不去打搅她。嗯,希望她不要胡斯乱想。希望她好好的。呵呵,也许就我一个人在胡思乱想而已。猫也许真的会胡思乱想,只是它不能像我们一样把不开心的事情说出来。当它不开心的时候它只会趴在地上,用无神迷茫的眼神望着,或者闭着眼假装在睡觉。

  这周都是六点多起床,然后看半小时左右的书,然后到操场跑步。精神还算不错。不过老板交代要看文献的,总是没有进展。

  今天下完雨过后陪师兄去买手机了,中国的手机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山寨,翻新机,水货,港航,行货,欧版……哪个才是真的啊?师兄还真有种不折不挠的精神,他是给老爸买的手机,买了以后是要寄到家里的,所以非要到邮局旁边的餐馆吃饭。所以我们1点多才吃饭。我的胃又饿过了头。午饭以后已经2点。睡了一下午的觉。睡的好畅快,把这一周的觉都补回来了,因为我之前都不睡午觉,睡眠严重不足啊。。。

  明天要主持会议,看我这只病猫发威吧,嘿嘿^_^

  夏看了L写的新的日志了。真的很开心。并且夏还惊奇的发现,喜欢L的另一个原因是她看事情的独特的观点。当夏了解到L的对于好多问题的看法以后,觉得世上的事都是可笑的呀。

  对了,夏还要无力的辩驳一下,他说他并没有把感情等等的事情放到公式里面来计算,他现在的脑子里面的公式少之又少。不,也许L是对的,夏活在公式里面。但我想他的心还是想摆脱这些公式堆砌的框架的。但夏至少是活在一层壳里面的,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层壳是什么时候覆在自己的表面(不是污垢哦,洗过澡的哈。)的。

  夏很听话的。他肯定会活的好好的。特别是有L这样的好朋友在心灵上给予的支持和帮助。所以,夏会很尊重L的决定的,会与她保持安全的距离。虽然夏很明白,女生都是比较犹豫不安的,特别是当男生在死缠烂打的情况下。但夏一点儿也不懂,不会死缠烂打的招数。夏就是一个“好人”,nice guy!(有一次英语作文,夏把guy写成了gay,笑死人了,呵呵。)不过他正在试着变成坏人。嗯!

  夏活的很肤浅,很糊涂。但是很自在。至于北京那个女孩儿,大约也只是简单做朋友了吧,呵呵。

  夏已经开始渐渐相信L说生活是不需要爱情这种调味剂也可以继续的那句话了。他只需要L以及他的朋友过的好就很开心了。嘿嘿^_^

  我想说说我对成都的印象。因为我毕竟也是一个成都人。我是在这儿出生长大学习的,经历的不多,耳濡目染的却不少。有句话叫做少不如蜀,老不出川。意思就是讲成都很好,年少时呆在成都,人就不会奋斗单图享乐了,而老了以后就在这里养老吧,还出去干什么呢?当然成都也不是所有的都好完了哈。

  先说说成都的自然环境。成都处在四川盆地里,盆地里的天总是十分阴沉的,一年中难得见到几次艳阳的天。不怪古有蜀犬吠日的说法。常年在成都呆着或许对阴沉的天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自然而然的认为,天就是这样的。在其他地方呆过,见过真正的算是明亮的蔚蓝的天,以及没有丝毫云彩阻挡的阳光,如果这时候来成都见到如此阴沉的天气的话是让人的心里有说不出的抑郁的。所以我是劝一些性格内向,敏感,心情容易受外界影响的人不要来成都居住的哈。因为这里的被阴云笼罩的阴沉沉的天,足以让人抑郁到想要自杀的。开玩笑的哈,如果有成都人做你的朋友,你就不会那么郁闷了哈。成都的水算是比丰富的,所以空气中的水汽很重,而且是盆地缘故,水汽也不容易散去。所以这里很潮湿,也许不像江边城市如重庆长沙和海边城市如海南那么湿。瓜子花生如果不密封放在空气中,只一天就潮了。鞋子如果晚上没有放进屋里,第二天也像是刚洗过不久的。冬天洗的衣服晾在外面不管多久,都没有真正干的感觉。被子如果不时常拿出去晒晒是很快会发霉的。冬天气温并不算低,通常在零度以上,但是因为湿冷的关系,人会感觉冷的刺骨。所以很多人生冻疮,患风湿。成都的地是很肥沃的,不像北大仓的黑土那么肥,但也相当肥了。所以物产十分丰富,种类也十分繁多。所以就有天府之国的美称了。

  再说说成都的人哈。非常抱歉我不能像林语堂的《吾国吾民》里讲中国人一样的罗列出成都人的所有特点。因为我对成都人的了解不及林语堂对中国人研究的十分之一。我也不太懂得成都的自然环境对成都人性格影响的微妙关系。成都处在一个盆地里,物产丰富,自给自足,也许因为这样所以造就的是安逸自得,及时行乐,容易满足,自我感觉良好,容易相处亲近,拿得起放得下,没有太多大志的成都人。成都人特别爱打牌。他们不管男女老少都会在茶余饭后,在街头巷尾,在农忙间隙,围成一桌开始打牌。几乎在任何场合,任何地方都可以听到打牌的声音,看到打牌人的身影。打牌不为输赢,只为耗磨时间,也许也体现出成都人的素质比较低吧,找不到其他更有意思的娱乐方式。不过打牌又有什么不好,既娱乐又加强了大家的感情交流。成都人对打牌到底有多热爱?记得那天到车站坐公交,上车时离发车时间还有大约15分钟。只见此车的司机和售票员正和另一车的司机在司机座位旁边兴高采烈的打斗地主,旁边还有两个其他车的司机或售票员观战。直到公交车调度人员过来催促,他们才收起家什,可口中还叫喊着:瞧我的一手好牌啊……成都的人爱喝茶。也许现在喝茶已经成了老年人的专利了。因为我看到的只是茶铺里头满满的全是老头儿。拿我外公来说,不管刮风下雨,早上起来用完早饭后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去茶铺喝茶,闲聊,直到午饭时间。从他铿锵的步伐到现在蹒跚的行走,一直都没有变过。(除了有农忙或者重要的事情。)成都人自我感觉良好。在亲人的聊天中,时常听到的就是:放眼全国望去,就我们成都最好,水好,土好,人好,吃的好,会享乐。成都的男人都是耙耳朵。他们具有女性的一些气质,包容,能忍耐,不好斗。在家里总是听妻子的话。难怪国学大师文怀沙开玩笑的说,如果他是一个女子,他一定嫁给成都小伙子。成都的女子都是温柔体贴的。不仅人长的漂亮,皮肤好,而且说话也是柔柔的。结了婚以后会把老公麻得很干(就是母老虎的意思),但对老公却是一心一意。一个结了婚的师兄老是强调说,一定要娶四川的女子做老婆。这样的女孩子你可千万别去惹怒她们,否则你可遭罪了,呵呵。成都人容易满足,比如我。他们做事也会很努力,但是不强求,会顺其自然。他们有了一些成果就容易坐享其成。等到坐吃山空才又开始努力。所以,成都人有很多积蓄的很少吧,呵呵。成都的电视会放街头巷尾拍到的美女,电视台的主持人会带着你到各处去吃好吃的,名字叫吃八方。

  我所了解的就这么多了。也许因为我是成都人,对家乡有特别的情感的缘故,以及我的经历有限,所以我的理解多有偏颇哈。对了,成都人也是很好客的哈,希望朋友常到这里坐坐。

  刚刚得知高中好友母亲去世的消息,内心有太多东西哽咽着。我不懂得如何安慰人,以至于好友母亲病重中都没有给于他足够的关怀和支持。做人做到这个份上算是老差劲的了。

  映像里,映像里好友的母亲鲜活依旧。她温柔慈祥的脸庞清晰的浮现在眼前。她算是一位成功的母亲了,把女儿和儿子养大,尤其把我的好友培养的聪明好学又有领导才能,她把家庭维护的和和睦睦,而且她还是一位为祖国培育下一代的小学教师。

  为伯母的去世我感到十分惋惜和痛心,同时也觉得人生真是世事无常。生活在这世上,我真不知道明天将发生什么。

  厌倦了同baorihan同志的争论。在他的观点里,人只要修行达到一定境界,就能放下一切,就能解脱,就能掌控生死。我是极厌恶只关注自己注重自己休养(简而言之,自私)的人的。人在世上只短短几时年,为自己考虑,为自己的生存而考虑无可厚非。但要是单单的做某些事以谋求自己心里的安慰比完完全全为自己的利益考虑而自私自利为事还要来的低劣。完完全全自私自利行事的人属于没有灵魂,做事以谋求安慰拥有的是浑浊的灵魂。

  当然,这世上没有纯粹的灵魂,没有一个完全不为自己考虑的人。要是哪个人不为自己考虑的活着,那我们看到的只是一副躯壳,躯壳下隐藏的是空或者谎。这样的一副躯壳根本就不能算是人,而是禽兽或是虚构幻想了。

  谁知道明天将发生什么呢?也许世界末日就是明天了也犹未可知。但不管明天怎么样,我们都应该好好过好每一天,认真做自己该做的事。

  愿好友尽快走出低谷,愿伯母走好……

  盥洗池洗漱时遇到一个家伙在刷牙,刷的很卖力认真,就像所有的人生真理和责任都掌握在手把的牙刷上。于是,他刷的格外的仔细,以至于当我刷完牙洗完脸时,他还在刷。这还不算什么,当我洗完头以后发现,他仍然坚守自己的人生阵地,始终坚持不懈的刷,真佩服他的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

  人们通常会自言自语,比如没有别人在身边的时候,他也许会不经意间把自己的想法从嘴巴泄漏出来。也许并不是“人们”都这样,至少我是偶尔这样。当有人在身边却又不会理会你在做什么在想什么,嘴更有可能泄漏你的想法。同样在盥洗池,遇到了这样一个人。我们一起在刷牙,盥洗池就我们俩。起初我以为他在嘟囔,在抱怨。当他第二次发出奇怪的嘟囔和一种人类难以理解的语言时,我着实吓了一大跳。只是盼望希冀他的思考不是因为奇怪的变异或者外星人的插手产生。

  每次醒的到早不晚的便会听见盥洗池传来的震耳发溃,声如洪钟的擤鼻声音。就像他擤的不是自己的鼻子,而是在蹂躏一种玩腻了的原来可以发出动听声音的玩具,或者在鞭笞审讯训练有素嘴巴极严的叛变特工。一天极为不巧的起的早了一些,我本该查查黄历然后再决定去洗漱的时间,可是我没有,我只比平时早去了一两个小时,然后壮烈的悲惨的事情发生在了我的面前。那个人十分庞大,大约有200磅重,尤其是对比我的身量以后,更觉得他是石山上落下的一大块滚石。他滚动时,会引发三级地震。随后,他便开始执行他的酷刑,严惩他的鼻子。任何人看到这种惨状也会于心不忍,心有余悸的逃离现场。

  我并不是有喜欢收集奇异份子怪癖的人,但是总有一些人像携带巨量细沙的西北风吹向眼睛一样的出现在你眼前,你躲也躲开。食堂就有那许多怪异分子。其中那个穿着一双黄拖。我有点憎恨黄拖,原因不是因为我某一次约会赶不及穿着黄拖见女友结果被女友甩掉,也不是因为某一天穿着黄拖参加运动会结果被猜到摔了个四角朝天。事实上我根本就没有女朋友,所以黄拖并不会让我失恋。憎恨黄拖的原因我也说不清楚,在内心深处似乎有个声音,或者有个行为准则,他说,‘黄拖低俗,无教养,像某钟动物的排泄物,鄙视穿黄拖的……’于是我就讨厌黄拖了。他还会穿短裤,露着惨白,像是患白化病死掉的干瘦的腿。衣服是蓝色短袖,就像已经穿过几个世纪,从来没有换过,已经掉色,布??????疏,变得半透明。像失宠的中年妇人为了吸引丈夫的目光穿的透明装。他的脸像一个骷髅为了伪装在世上证明自己是个活物而包装的画皮。他的剃须刀是新式的三D的带有菱角的,因为他的胡子从来都是没有形状的。他的头发像是楼道大妈扫厕所用的扫帚一样,从来都是乱糟糟脏兮兮。他在食堂的神秘出现,通常会让人的胃口大减,瘦身信心大增。

  澡堂是那种公共的。大家会脱的精光,相对而望,不过大家都没有什么心思去审视别人的身材形状,因为怀有这种兴趣的人还是为数不多的,也许这些人的数目众多,只是我没有意识到,而且他们隐藏的很深。有一次去洗澡,不小心瞟到一个苗条的背影。拥有苗条身材的男性不一定少,不过让我受惊的不是他苗条的身材,而是他一头飘逸齐腰的乌黑秀发。让我忽然以为自己走错门,或者“他”走错了门。事实证明,“他”是货真价实的他。只是xx人文专业的……

  之前的五天是同同组的同学一起去宁波参加了一个国际地球物理会议去了。这个会议以前是不叫国际会议的,只是因为今年请来了几位台湾和日本的某专家学者用蹩脚的英语做了几个报告于是也叫国际会议了。

  宁波这个城市,以大胡的观点来讲是算个小城市的。因为从最繁华的地方打的士坐到火车站只用时5分钟左右。通常人们会把听到的自己觉得有道理的或者与自己世界观人生观爱情观相近的话当作固有事实或者固有历史加以深信不移的。我觉得大胡说的有道理,所以我也觉得宁波是个小城市。

  宁波人的穿衣是……好吧,我不能简单用一个词语来形容。去宁波的天一广场逛过两次。见到的女人穿衣都十分时髦时尚。事实上我并不知道时髦时尚是什么意思,总之,吸引眼球就对了。男人穿什么衣服我就不清楚了,因为男人可不会吸引我。汗!颇为难忘的是在广场上遇到的两个帅哥。其中一个穿着白衬衣,黑裤子,皮鞋(也许是皮鞋。)。他朝我们走过来,我以为是流氓或者小偷预对我们有所不轨。当他接近我们时,忽然摊开了自己的左手,我发现他的手心里躺着几枚硬币。愤青忽然就说,‘没没没!’,然后往前走掉了,我们也迅速跟上,把衬衣男甩在后面。只听愤青说道:“我最讨厌向我伸手要钱的乞丐了!”于是我稍有震惊,原来宁波这个小城市的乞丐也是需要穿戴整齐的。另一个就是大胡的一张名为《帅哥与puppy》的相片的男二号了。照片上风中一只小长毛北京犬(也许是吧,就当自己是行家好了。)在广场的阶梯上往下寻路,十分活泼可爱。它的旁边有一个穿着帅气的头发飘逸的帅哥,是这张很有feel的相片的极好烘托啊!圆形广场周围最多的是金银首饰等的奢侈品店。我们还专门进了一家,目的是打击一下自己。在橱窗里,我见到一只185块的手表,然后遭到愤青的鄙视,因为我看掉了一个逗号,那只我觉得差之又差的手表实际标价是18万五千块。好吧,那也许是我们毕业以后头三年的工资,大胡说。后来上到二楼三楼,衣服一件是几千块,一个小玩具也是好几百。看完这些,我的想法,用不真实的话讲就是,这些算什么,无非是小菜一叠,改明儿个有钱了,这些啥都不是;真实的想法就是 ,算了,有钱人的奢侈生活,咱们不跟他们一般见识。

  宁波的吃的东西,呃。我不能因为自己只吃了几顿饭的经历而片面的判断宁波的食物之好坏,这叫以偏概全。总之呢,四星级饭店里面的自助餐还是不错的。只是不管怎么样大家也都认为那么一顿值不了60块。因为靠海的关系,海产品是比较多的。超市里好多有卖。有一个叫做泥螺什么的,据大胡说是十分好吃的。一吃之下全是酒味,终于明白他说的只是酒。极为痛苦的是,有一天晚餐,大胡因为午餐吃多了的缘故没吃,于是晚上点了肯德基。我喝了冰的奶茶,然后接下来的两天都是在肚子痛食欲不振的状态下度过的。由于文化交流交通的便利,吃的口味在任何地方几乎都是可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的,所以没有什么过多的需要评价的。

  本以为我们可以住在会场所在的四星级宾馆里头。结果宾馆住的人满为患,我们被安排在了同一条街上的三星级宾馆里面。三星级宾馆的房间价格与四星级的只差40块。看样子我们的待遇很是不错了。市内的房子都挺高,干净整洁,错落有致,挺有大城市的范。靠近海的原因吧,空气也很好,秋天这时还暖暖的。

  的士的起步价是10块。的士司机是绝不会和乘客搭讪的,一点也不像合肥和成都。道路十分干净没有一点白色污染,黑黝黝的柏油路面很有绅士风度。人们十分遵守交通规则。交通灯的路口,非机动车道上会有一个遮雨蓬。我觉得那个是多此一举,要是下大雨人被淋成落汤,那蓬也起不了什么作用,要说用来躲雨,也躲不了几人;小白觉得挺人性化,因为人总是有一会儿不被淋到雨,那多好。摩托车应该是被取缔了,所以见不到一辆。非机动车道里人和电动车争着先,是挺恐怖的。到处可见的都是一些高档车,什么宝马奔驰还有法拉利的,看样子大家都好有钱,都是小康富裕家庭。一次坐的士在四星级宾馆门前下车,保安递过来一张原以为是名片的卡,一看原来是刚才坐的的士车的车牌号,是为了如果有东西落在车上,联系的士方便。果真是高端洋气上档次。

  好吧,我总算是回来了。每个城市总有每个城市的可爱的地方。我说错了,应该说,每个城市总有人喜欢,总有喜欢的理由。而我……好吧,该干正事了,干正事之前先休息,休息一下。

  顺便交代一下这个国庆是怎么过的吧!因为似乎这几天对好多人来说我都音信全无呢!

  九月二十几号接到一个任务,那就是:国庆节出差;更值得开心的是,出差地点是家乡。本来准备国庆依然决然的宅在办公室的,接到这份差事的我无疑是欣喜若狂。

  不过我们准备的不是很充分,而且单单讲求效率了,确切来讲是做了最好的打算以及相对于这个打算的最好的准备,当然这个准备扩大了实际达到的效果与预期的目标之间的差距与麻烦。一路上吃的还算不错都是家乡的口味,只是一路肚子都不舒服,说拉肚子倒又不是,总之胃部和肠道很是不给力。身上不知哪里来了几处伤疤,就像梦一样,因为梦也是不知道从哪里时开始。三四天前被蚊子叮的疮口现在都是猩红,这些蚊子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外星来客?坐车对于我是最苦的差事,前后总共10天,总共算来大概有3天多时间是在车上呆着的。我自小是不晕车的(除了学前班时去动物园,看见隔座的同学晕车呕吐不觉也似乎干呕了一阵。),而此次坐车坐得我直想吐。

  值得夸耀开心的是在家乡见到了几年未见的老友。我们还一起在火锅前叙了旧。(顺便说一下,我现在这个身体这个胃是吃不了火锅的,吃不消,实在是吃不消!)还有有一晚的住宿问题是得到另一个好友的女朋友秋秋的帮忙解决的,还免费做了她的哥哥一回,这应该提提的,毕竟我比她大三天,不算亏的。末了还得谢谢他们俩的帮忙。另外就是见到了爸妈,见到了外公外婆,见到了舅舅舅妈,见到了小姨,见到了二姨父,很开心。还有就是在火车上闷着没事看完了三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悬疑侦探小说,还看了季羡林散文全编第五本的一半。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果然构思严谨缜密,总是出奇不意,种种结果总是让人始料未及,却又合情合理,故事也总是有条不紊的展开。然后昨晚没睡就想到也要写一个悬疑故事。(当然不睡也不完全是因为在构思这个故事,一大半原因是吵闹,还有本就在车上睡了一晚,睡得脑热头疼如何能入眠。)这也就是《爱妻之死》啦,我会慢慢写的,呵呵,第一次写这种类型,就当写着玩吧!

  刚刚洗了个澡。发现自己瘦了些。好吧,事实是,我也不清楚我是不是真的瘦了,也许只是因为三的一句玩笑。我发现自己的胳膊还有腿在变细(比之前细),肚子的赘肉在凸显,肉在变软,这正朝着我害怕的老年以后变得肉松皮皱,四肢小肚子大的趋势发展,这是多么恐怖啊,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具体有没有变瘦还得经过磅秤的检验以后再说。总之之后的健身是少不了的了。

  这次出差欢喜甚多,收获不少,我们积累了一些野外布台的经验,许多都是自己吃了亏得来的。不过这些也不算亏,因为我们既没有被谁敲诈也没被骗,许多都是自己欠考虑,还得多坐了几次车,多跑了些路而已。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路跑多了总是没有错的。路跑多了就会知道以后想办法怎么让自己尽量少跑路,少走弯道。但是接下来就有麻烦了。因为出差的缘故,好多事情都堆在一起了,不过事是要一件一件做的,脚踏实地就好。还有就是出差或多或少是有补助的。既有补助又获得锻炼以及经验经历还能增进感情,所以大家都是愿意去的,但是却只让我们三人去。如果换作我不在这三个人里面我总是会眼红好一阵的。而我却实实在在的是在这三个人里面,如果别人问我,出差开心吗?我说好也不是,坏也不是。说好,别人就更加羡慕嫉妒恨,换作是我,我也会这样。说不好不开心,别人就会说你虚伪等等。总之左也不是右也难为。呵呵,早知道把请客吃饭摆在见面的招呼寒暄中了。

  头还是晕,睡不着,马上就上课了,别胡思乱想了,愿一切都好^_^

  “诶~你又耍赖啊!”木斯灰白的眉毛往上挑动了一下,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坐在眼前的小佳。

  小佳身子有些发福了,脸圆圆的,头发花白遗留着很久以前烫染过的痕迹。她不敢看木斯的眼睛,只盯着手里握着的几张扑克,学小女生的样子撅了一下嘴,柔声说:“我哪有啊!”仍然没有敢看木斯的眼。

  木斯的眼睛躲在一副棕色镜框厚厚镜片的老花镜后面,眼里泛着些浑浊的光,说到:“欺负我的眼神不好,是不是?刚才明明看见你换牌了,还有,上一把也是……你说大牌作弊换牌还有什么……”

  “喂喂,我好心考考你的眼力,你却在这里罗哩罗嗦的一大通废话,太过分了吧!小心我捶你哦!”小佳抬起了肥胖的右手,手掌握成了松散的拳头,瞄准着木斯的肩膀,准备把这一拳像炮弹一样投过去。

  “呃,打牌嘛,何必那么认真呢,呵呵!”木斯被小佳的拳头震慑住了显得有些胆怯,做出妥协的样子。小佳忽然放下了手中的拳头,两个人开始笑起来,开怀的笑着。木斯的花白头发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阵阵油光。

  木斯今年67岁,已经退休两年了,其实他早可以退掉的,只是单位新苗子都能力欠佳,上级也不放心木斯走了以后单位落到一群光吃饭不干事的家伙手里,于是千方百计的要留下木斯这个老资历。其实木斯心里明白,上级说的话有一半可信就不错了。单位好只狼都盯着他的位置,明争暗斗,自己要是一下台,单位准被这群狼弄得支离破碎。所以上级是需要木斯这个老好人在局长这个位置上再撑几年的。一方面为了稳定大局,一方面木斯也老了,许多事情管不过来,上级也可以好好过过瞎眼牧人的日子。

  可是现在,所有这些都不关木斯的事情了。为了工作,他已经耽误了太多的时间。他终身没有娶亲,因为他和小佳说好了:要是35岁之前,我未娶你未嫁,那么我们就在一起。

  他欠小佳太多太多。35岁时他本想辞掉工作去找小佳的,可是那是正是他工作事业的上升期,上级准备提木斯,升他的职。他咬咬牙,心想,也许小佳早已经嫁人了。自己去找她也许会落的一鼻子的灰,会伤透自己的心,而且现在事业蒸蒸日上,如何能离开?于是,在他的岗位上一干就是32年。这32年来,如何好好工作,好好表现无时无刻不在他的生活中交织。因为工作的关系,他很少停下来想,想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真正的幸福是什么!有时候夜里为莫名的噩梦惊醒,会忽然想起自己脑海的深处原来藏着一个时刻惦记自己的人。那个人时隐时现,木斯想伸手抓住,可是她却越飘越远。

  小佳是在34岁时辞掉工作的,木斯那时候35岁。她回到了当初他们相识的地方,她怀着满心的欢喜,心想,木斯肯定会在那里等她的。可当她来到这里时,木斯根本就不在。小佳很伤心,伤心过后又是一阵担心。然后又在内心琢磨,自我安慰,自我嘲笑,当初是说过你未娶我未嫁,然后就在一起的,但也许木斯已经和别人组成了家,过着幸福的生活。自己的愿望是彼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即使不在一起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于是,她擦掉了眼泪,开始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喜欢写作,于是就观察生活,写生活,如今她的作品已经在市面上大卖,成了一个知名的作家。她爱画画,于是也认真学画画,画自己的内心世界,她的画也价值不匪。

  等了这许多年,她终于等到了那个久违的木斯。木斯也为见到玲而开心不已。他以为自己的幽默风趣会被几十年的腐奢生活工作磨耗,他还有好多话要说给玲听。是的,他终于有机会把心里的话说给她听,她也终于不用在夜深了却孤单入眠。

  只要他们在一起,生命就还有好长好长,他们不用在因为怕没有事情忘记做而遗憾而悔恨。

  8月7日在望江路和金寨路交口的地下通道碰到一对玩扑克的老妪和老头。呵呵,愿他们永远幸福^_^

  “阿三,我打你的电话试一下,你别接!”小白转过身对阿三说道。

  “好!”阿三正专心的在魔兽世界里镇压敌军。手机铃声响了两声,然后停了。

  “我刚充了话费,所以打你的电话试一下。”

  “充上了吗?”

  “充上了啊,要不然怎么能打通你的手机?”

  “你打了我手机吗?”

  每天早上从床上爬起来都是一件让人烦恼的事情,不,那种感觉不应该叫做烦恼,床就像人的恋人,让你离开你的恋人的感觉总归是难以割舍。不过我们对这个恋人倒是残忍至极,晚上回来睡他,白天却留她孤零零一个。

  总会在清晨醒一次,但那个时候的我大概只是在睡魔的疏忽下溜出梦的监牢出来透透风。天已经大亮。只是不知道太阳有没有游览到这块院子。以为已经八九点光景。然后打开手机,原来只六点多,迅速编辑一条短信,通常在我来不及意识到短信是否发出的那一刻睡魔就抓住了我,再次陷入朦胧的梦境,很难忆起梦境的人事。

  如果课是在上午,下午或者晚上,那么我肯定会在上午,下午或者晚上打瞌睡,简而言之就是,上课的时候我总会不知不觉不能自已的打瞌睡。曾经有人拿老鼠做过实验,想方设法让老鼠不能睡觉,结果老鼠在第13天的时候就死掉了,因为没有睡觉的缘故,呃,这家伙真是残忍。我在想要是再这么下去我会不会也尽快的死掉了。呵呵,还是得认真调整一下生物钟了,拿一个整天来睡觉或许是个比较好的办法。

  我试着给自己写一首打油诗的评语,不过还没有完成,因为我不知道自己以后会是怎么样的,所以那首打油诗一直都没有完成,也许人本来就无法知道自己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我把自行车推去校园自行车行修了,我不会记恨因为他儿摔过,呵呵,大概我只会畏惧。

  在看正负2摄氏度的视频,突然觉得人类是多么无知渺小啊,活着真好,真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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